遵義市科技局關于2012年度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遵義市科技局關于2012年度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各科室:
我院為做好2012年度遵義市科學技術獎的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根據《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度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別
2012年度遵義市科學技術獎申報獎勵類分別為遵義市最高科學技術獎、遵義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遵義市優秀發明專利獎、遵義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獎、遵義市科學技術合作獎5類獎項。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二、三等獎。
二、 推薦范圍
遵義市科學技術獎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重點獎勵在工業、農業、社會發展和應用基礎研究領域中的自主創新科研成果;產學研聯合創新成果;實施技術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完成重要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實現產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和配套技術創新,顯著提升我市相關產業的技術水平的科技創新成果。
三、 申報條件
申報遵義市科學技術獎應符合《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申報市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應當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的成果,或者本市單位和個人為第一完成單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開發成果。
(二)申報項目凡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在成果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員排序方面有爭議的成果,在爭議糾紛解決前不得申報市科學技術獎。
(三)涉密科技成果不得申報市科學技術獎。
(四)已獲得國家或者貴州省科學技術獎的成果(含實質性內容相同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市科學技術獎。
(五)推薦優秀發明專利獎項目的核心技術應擁有授權發明專利,且技術成熟、整體技術應用一年以上;候選人應當是該發明專利的所有權人并在發明專利的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重要貢獻。
(六)推薦技術標準、技術規程參加評審的,必須是行業或國家標準、規程。申報項目中涉及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程的,必須作為附件填報。
(七)應用類成果必須提供該成果取得實際應用一年(即關鍵技術在2011年10月31日前開始應用)以上的確切證明材料,如生產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有單位財務專用章)、技術轉讓協議等;基礎類成果提供的相關論文論著截至推薦時間必須公開發表1年以上(即2011年10月31日前),主要論著要同時注明被引用情況,含他引、正面引用的具體情況。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是專家評審的主要依據,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據申報類型,突出重要的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申報材料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
(一)2012年度市科學技術獎實行申報推薦受理。凡申報單位需嚴格按照科技獎勵項目申報書的填寫要求,如實填寫推薦書,并上交相應附件。
(二)書面申報材料由遵義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和附件材料組成,不需另加封面,豎裝,紙型為A4,左邊裝訂。推薦(申報)材料包括:《遵義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書》;《科技成果登記表》;技術評價證明(包括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品種審定證書、新藥批準證書等);應用證明(用戶證明、規模、效益證明等);成果來源(指申報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獎項目);查新報告(推薦二等獎以上項目);其它證明材料,如工作總結、技術研究報告、試驗報告、檢測報告、標準、環保證明、驗收報告、技術經濟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學術論文等主要技術文件。
(三)科技成果鑒定證書必須是原件,查新報告必須是由具有查新資質的專業科技查新機構出具。
(四)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報送完畢后,不再進行有關申報材料的補正處理。
(五)為避免申報成果的主要或部分技術內容重復報獎,推薦材料中不得引用已在往年獲市級以上科技獎勵項目中使用過的專利、論文、論著作為支撐材料,否則取消該成果的參評資格。 (六)推薦申報后完成人及排序一律不得調整。
五、審查與推薦
(一)推薦辦法
今年市科學技術獎項目申報推薦仍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區、(縣、市)科技局(教育和科技局)負責組織所屬項目的推薦工作;市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含直屬單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負責市級本行業或本部門的項目推薦工作;中央、省駐遵單位單位的申報項目經本單位審查蓋章后,直接向我局推薦申報;市直大中專院校、科研單位負責本單位的項目推薦工作。
(二)審查要求
各推薦部門、項目完成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把關。在推薦和評審過程中,發現有與《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相悖的問題,由各推薦部門、項目完成單位負責調查和解決。推薦部門應對申報項目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核查:
1、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推薦要求;
2、申報項目是否符合遵義市科學技術獎的申報范圍;
3、申報項目的專業組選擇是否正確;
4、申報項目的資料及其附件是否齊全、合格,裝訂、打印是否符合要求;
5、申報項目的技術內容和效益計算是否真實,是否存在產權爭議;
6、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資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異議。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均以申報書為準,原則上與鑒定證書、驗收證書等排序一致(與原證書排序不一致的應附相關說明材料),所有主要完成單位均需加蓋公章、所有主要完成人均需本人親筆簽名。
審查核實后,推薦部門應在項目申報書的推薦部門一欄中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推薦時間
由于逐級推薦申報,我院將2012年度遵義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推薦工作時間定為從2012年7月5日開始,至2012年9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 其它事宜
(一) 2012年市級科技成果登記于2012年7月5日開始至2012年9月31日止,凡2012年到期應結題驗收的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和計劃外科技項目,能夠達到科技成果條件并需申請市級科技成果鑒定及登記的,請與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與轉化科聯系。
(二)遵義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及填寫說明要求可在附件中下載。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與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與轉化科聯系(聯系人:陳春夢,聯系電話:3119151)。
附件:
1.遵義市科技進步獎推薦書填寫說明
2.遵義市科技進步獎推薦書
科研部
2012年7月10日
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