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www.moh.gov.cn 2011-12-23 17:16:50 |
衛辦醫政函〔2011〕1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推動公立醫院改革,提高三級醫院醫療技術能力和服務水平,衛生部與財政部設立了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為做好2012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專科申報范圍 2012年,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的專科范圍為呼吸內科、神經內科、腎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燒傷科、眼科、皮膚科和急診醫學科。 二、申報要求 (一)專科基本條件。 1.所在醫院為三級醫院; 2.該專科整體實力強,醫療技術水平高; 3.專科醫療質量和工作績效好; 4.專科人才形成梯隊,年齡結構、知識結構、職稱結構及學歷結構合理,有一支素質較高的后備人才隊伍; 5.醫院積極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任務,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并認真完成政府交辦任務。 (二)申報和推薦安排。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符合條件的醫院(衛生部部屬管醫院除外)做好申報工作,并會同省級財政部門按照以下要求擇優向衛生部推薦: 1.每個專科推薦不超過2所公立醫院,其中北京、上海、廣東推薦不超過4所公立醫院。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推薦1所依法執業、誠信服務的非營利性三級民營醫院,參加民營醫院項目競爭。已獲得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支持的民營醫院不再繼續推薦。 3.衛生部部屬(管)醫院等申報工作由衛生部另行通知。 (三)申報材料。 1.《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各個專科的《申報書》可以從衛生部網站醫政管理欄目下載。《申報書》全版紙質版一式兩份,用于專家評估和存檔。 2.《申報書》全版電子版(PDF格式),用于專家評估。 3.《申報書》公示版電子版(PDF格式),即《申報書》中的“專科整體實力”部分,用于公示(在制作《申報書》公示版時要刪除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患者姓名等信息)。 (四)申報和推薦時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于2012年1月18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衛生部報送申報材料,同時將電子版按照要求發送到GJLCZDZK@126.com。申報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 三、評估和項目單位確定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的評估工作將委托中華醫學會會同有關學會負責。中華醫學會組織各相關專科分會,以全體委員會議形式,按照評估標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及時完成評估工作。衛生部和財政部以中華醫學會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綜合考慮醫療資源布局和公立醫院改革各項任務落實情況確定和公布項目單位。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以項目申報和建設為契機,緊密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改革的各項要求,努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技術水平,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財政部門應要求并督促相關醫院指定專門部門負責申報資料的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對于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當年該醫院所有專科的申報資格。 (三)各有關單位在申報和推薦前要做好申報材料的公示工作。各醫院應當于申報前在本醫院網站上公示申報專科名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本衛生廳(局)網站上公示擬推薦的醫院名稱及專科名稱。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 (四)申報和推薦工作截止后,衛生部將會同財政部進行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核,對于符合申報條件的,將轉交中華醫學會。中華醫學會對所有醫院的申報材料進行為期7天的網上公示。對于公示有異議的,將由中華醫學會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公示無異議的進入評估程序。 聯系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吳少瑋、高新強、李大川 聯系電話:010-68792200、68792732、68792211 傳真:010-68792196 附件: 1.呼吸內科申報書.doc 衛生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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